第一百二十一课 约翰福音 之一


提示:开始研究约翰福音,一定要先熟练整部福音书的内容。所以,我奉劝各读者必须一口气读完整部福音书(大约两小时)两遍至三遍。



留心观察!

那位己故的新约希腊文著名学者,罗拔逊博士(Dr.A.T. Robertson)称这卷约翰福音书为一卷「最美妙的书」。我们也有相同的感受,倘若不是看了马太、马可、路加三卷福音书的奇妙独特启示,我们也会讲出一样的话。只是,我们实在察觉到,当一个人仔细深入研读任何一卷福音书的时候,他亦会感到那足「最伟大的著作」的。当然永远再没有一卷书写得像约翰福音那么美妙。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有一个预感,仅有以下三个简单的课程,一定不足深入研究这卷约翰福音书的。可是,这三课虽然简单,但是深信仍能供给读者们一系列的钥匙,可以把书中那些更深入的属灵宝藏开发出来。我写这一个提示,目的是要各位小心研读。当各位正热切的渴望得到里面丰富的属灵宝藏之前,我们是必须要先花一些工夫,去研究这约翰福音和其他三卷对观福音之间的关系,从而正确地全面了解它们彼此间的连贯性,看有什么真理包含在内。我们怕有一些读者对这些研究感到乏味。其实这类研究的实在价值远比初次产生的观感更大,而且对于那些要求先在理性方面抓紧四福音书的人,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我们希望读者们会用心细看这一课所提供的资料:深信所花的时间是值得的。

 ——巴斯德



若把古今所有学者和圣徒对约翰福音称赞的话都写下来,相信会合成一部非常厚的书。试问有谁能找到一本比较这约翰福音更深入浅出,更美妙绝伦的书?世上还会有一个更伟大更荣耀的真理比这书更明白地表达出来么?

当然这书之所以称为无价宝,是因为里面的神圣启示和属灵价值。打开这卷书一看,第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是「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这里的「表明」一词,在希腊原是exegesato,这字后来变出英文的exegesis,即解经学。原意是可见的主耶稣将不可见的神表现出来给人看。这样,「神」这个无法领会的概念,终于客观地解明给我们。正因为这位独生子是从「父怀里」出来的缘故,结果他就活活的把那位永活者的心肠解明出来了。

「要叫你们相信」

约翰福音的写成,好像引路的福音灯光,直至人看完这卷福音书之后,到达了一个目的,就是「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三卷对观福音书只把一些事实记录下来,任由读者去构成自己读后的印象。但约翰就不是这样:所选记的一切事实都加以注明其目的,并且都一致的指向一个固定的大主题。他注意表达的不单是事实,同时也注意事实的因由。或问,这里面还有没有超自然的事先编排计划存在呢!到了这时候,任何读者既然经已读过了马太、马可、路加、约翰,这样就该作出那最重大的决定了。其实在未读约翰福音之前,已经可以决定了,倘若你还未决定,现在就该是最后的时机了。读者要接受这挑战,请决定——接受相信而得救,抑或拒绝相信而永远灭亡。

完整的必要

那三卷类同的福音书反映这卷约翰福音是特别不同的。我们读下去的时候,就会察觉到它不同的观点,和不同的气氛,许多读者虽然感到它的不同,但一时之间很难解释它为何或如何不同,只确实地感到不同就是了。所以,先解决这一点,是这三课的研究中最首要的。

我们知道,有了这第四卷福音书,福音就完整了。当我们读完了头三卷福音书后,我们还没有这完整的感觉。那时,我们陪同主耶稣周游传道,学习他所言、所行,和所感受的。我们惊奇的看见主经历那七件大事:即是他的奇妙出生、受洗、受试探、变化形像、被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当彼得承认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我们内心也产生共鸣。虽然看见这许多宝贵的启示,但是我们所学到的只是他是什么,至于他是谁,我们似乎知道的太少了,他的言、行、举止合指出他是一位神人,可是这些只不过把我们带到一个神秘的境界,未足够引我们到明白的地步。我们只知道他是什么:他似乎是神又似乎是人;那么,神究竟是两位的还是多位的呢?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这只能指出耶稣是什么。或者有人解释这是指耶稣是谁吧!

约翰福音正是为了这一点而写成的。头三卷福音把耶稣介绍出来,这卷福音却把耶稣解释出来。那三卷叙述耶稣外在的事;这卷解释耶稣内在的事。那三卷着重人的一面;这卷启发神的一面。那三卷分别对照着以西结异象中的狮、牛和人;这卷却比对那鹰。那三卷主要是叙述主耶稣公开的讲论;这卷大部分记载他私下的谈论,他与犹太人的争辩,和他对自己门徒讲论分别为圣的教训。那三卷以加利利的传道事工为主;这卷差不多全部记载他在犹大省的传道事工。那三卷纯属写实;约翰却兼写教义。那三卷以人的家谱和预言应验为开始;约翰的开始却是神直接的启示,指出耶稣就是远在亘古太初万物未被创造之前的「道」,这一切的特征都是与约翰解释性的写书目的互相吻合的。

我们读约翰福音之时所感受到的不同,正是因为这种解释性的着重点。这也是一个有趣的难题,因为这一来,我们很不容易肯定的指出,约翰自己的意见或解释究竟是指着那一件事而说的。举例来说,那最著名的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究竟那是耶稣对尼哥底母讲的话呢?还是约翰就耶稣那次的谈论而引伸出自己的意见呢?在同一章圣经最后的一段那里,到底施洗约翰的见证是在第三十节完结呢?还是在三十一节或者是在三十二节呢?抑或一直到第三十六节才真正完结呢?当然,约翰自己的意见和解释都是值得我们相信和研究的。

比对对观福音书

另外一点叫我们感到约翰福音与其他福音不同的,就是它并没有像其他福音一般,以日记方式来把事实详细记录下来。例如它没有记载主的出生,没有提及他的受洗,没有记叙他的受试探、变化形像,和升天,马太记载了二十件神迹,马可十八件,路加二十件,但约翰只有八件。又马太记载了十六个比喻,马可五个,路加二十个,而约翰只有一个(参十6)。在对观福音书里,我们发现神迹与比喻互相交织的记载着,或大小事件接连地记载着,可是约翰福音里却没有这种情形。当然约翰这样漏空了许多事迹不记载是故意,而且他还愿意我们知道他故意这样做(廿30),目的是要集中力量去表明他所选写的几件事迹的意义(廿31)。

另一方面,约翰大部分所记载的是其他三卷福音书所没有的,而且有许多地方三卷福音记载得不够明白,约翰就加以阐明了。举例来说,三卷福音书记载主呼召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约翰去跟随他的事,似乎意味着主从未见过他们似的。这一来,使人感到他们立刻放下所有的跟随主,来得太突然,好像是假装的一样。但这第四卷福音书就不同了,它指出主耶稣事前不但在约但河施洗约翰的集会那里,曾经见过他们,而且他们还陪同耶稣到过犹大和加利利几处地方(一40、42、43、47)。早在主开始加利利的传道事工之前,已经有一班人称为「他的门徒」的(二2、11),当然这一定包括安得烈、彼得、雅各、约翰,和其他后来被选作使徒的人。至于对观福音书所记载主在海边呼召他们的事,是后来才发生的,那可算是主呼召他们全时间事奉的最后一次。

另一个例子;在阅读那三卷福音书的时候,我们感到奇怪,何以主耶稣开始在加利利传道之时,已经远近驰名,并且有一大群人常常挤拥他(太四17)?这一点,约翰有很好的解释:原来主在未开始加利利传道事工之前,已经在耶路撒冷行过好些神迹了(二23)。这些消息传遍了加利利。请看四章四十五节说:「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既然看见他在耶路撒冷过节所行的一切事,就接待他,因为他们也是上去过节。」还有,主又曾经在加利利的迦拿使水变酒,这事「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二11)。我们清楚的知道,这些事都是在主开始加利利传道事工之前发生的,因为。「那时(施洗)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三24)——而主耶稣在加利利传道是在约翰被囚在监里之后才开始的(太四12)。

还有,许多时候约翰所注明的事发日期地点,会纠正我们对该事的错误印象。我们已经说过,约翰使我们知道主在受洗之后,最少有五六个月的时间往返耶路撒冷、犹大和加利利之间,然后才正式开始他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不但这样,约翰又指出,在加利利传道事工完结之后,和凯旋式的进入耶路撒冷之前还有另一段时间插入其中的。倘若只看三卷对观福音书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的以为主耶稣从加利利一直进入耶路撒冷的高潮,而其间连一点间断的时间都没有。其实,约翰的记录清楚告诉我们,对观福音所记载主耶稣公开传道的主要部分,非要有这第四卷福音的补充,是不能建立一个正确的事实系统的。这一点,希望新闻始研究圣经的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比对约翰福音和对观福音是多馀的或乏味的,这是唯一的途径我们可准确的全面观察到主耶稣的传道事业,或可以看到他为天国所用的全部力量是怎样的。

四卷福音书都以约但河的受洗为公开传道的起点。我们经已说过,施洗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之前,对观福音书所集中叙述的加利利传道事工仍未开始(太四12、17;可一14)。所以,现在先让我们把约翰的记录和对观福音书的记录接驳起来。

(一)在犹大开始的传道事工

主受洗的准确地点无从稽考,但我们知道必不是在加利利那里,因为马太说明约翰是在「犹大的旷野」传道的(太三1)。那即是犹大东边的空旷地方,大约就是约但河流域,不过并没有伸展至加利利的境界。无疑地约翰必定是在这约但山谷一带地方周游,稍后,我们看见他来到「约但河外伯大尼」那里(约一28),跟着不久,他又去到撒玛利亚境界内的哀嫩(约三23)。倘若他真的曾经沿约但河一直上到加利利海那么远的地方的话,最少我们确知他没有到过更远的地方了。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还知道主耶稣不是在加利利境内受洗的,因为马太福音三章十三节明显的说:「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三卷对观福音都告诉我们,主在受洗之后,立刻去受魔鬼的试探,而他受试探的地方,就是犹大的「旷野」;他受试探之后,就「回」加利利去(太四1、12;可一12、14;路四1、14)。

第四卷福音书没有叙述主的受洗和受试探。许多人读约翰福音第一章的时候,常误以为十五、二十六、三十二、三十三等节是约翰在主受洗之时说的。其实,那几节的话是后来约翰对耶路撒冷差来的代表团说的(19、24节)。所以那几句话的动词都是过去式:「……这就是我曾说……」(第15节);「我曾看见圣灵……降下,住在他的身上」(第32节);「我先前不认识他……」(第33节)。

再看第一章。当施洗约翰说:「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第26节),他这样说是因为耶稣那时已经常在人群中出没,同时又已经受洗了四十日之久。当我们看到第二十九节说:「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我们就了解到耶稣现在刚从旷野受魔鬼试探四十日后回来。又当约翰继续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们知道他是把四十日前亲眼看见的形容出来,因为跟着的一段告诉我们,「再次日」,安得烈和另一个门徒就「与耶稣同住」;而且第四十三节再加以指出「又次日」耶稣就开始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他呼召了腓力。第二章又告诉我们这事之后「第三日」,他赴迦拿的娶亲筵席去了。以上这些事都不可能发生在主的受洗和他的受试探中间,因为正如三卷对观福音所指出的,主受洗之后就立刻跟着受魔鬼的试探。所以,约翰所记的这些事,一定是发生在受试探之后的;当然这就是说,约翰见证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的事,必是他回忆四十日前耶稣受魔鬼试探之前的事了。

迦拿的娶亲筵席之后,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过逾越节——这是他受洗之后头一次在那里出现。他现在公开以一位带使命的先知的姿态进入圣殿,把其中污秽圣殿的奸商都赶出去,显出神圣无可抵挡的义怒来(二13~22)。他也行了许多神迹,证明自己神圣的权力(23~25节)。那位法利赛人尼哥底母夜里去见他,他们两人所谈论的,暗示出那时主已经讲过许多次有关「神国」的教训(三3、5),而且他一定使群众对他有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所以知道这些事是发生在加利利传道事工之前,因为(请容我们再强调一下)三章二十四节说:「(施洗)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这样,第四章告诉我们主耶稣又回到加利利去。(我们说「又回到」因为他的家还在那里;我们知道约翰未下在监里之前,他还未从拿撒勒搬到迦百农去:太四13。)在回加利利去的路程上,他是「必须经过撒玛利亚」(第4节),在那里,他与叙加的一个妇人在雅各井旁谈论过一些值得我们记念的事(6~42节)。他在迦拿行了第二件神迹,就是医好一个大臣的儿子(43~45节)。

第五章是有关主再一次上耶路撒冷参加一个「犹太人的节期」。这期间,他在毕士大的池旁医好一个瘫子,跟着他用有能力的话反驳那些起来攻击他的犹太人。这些犹太人因着他在安息日治病,并他「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的缘故,就想要杀他。

这首五章所载的一切事件,都是约翰福音独有的,又都是发生在加利利传道事工之前。这许多事迹共占了多久的时间?有关这答案,我们可以参考像二12,三22,四1~3等经文。当我们读到三章二十二节——「这些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大地(自然与京城有别),在那里居住施洗。」我们以为这段经文暗示一段长时间,若没有几个月,最少也有几星期之久。这一点有四章一节来加以证明——「他收门徒比施洗约翰还多。」像这样的一句话,必定暗示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主在这时期曾作过许多传道工作,这一点在约翰最后的见证里也有提示过(三32、34)。主发现京城里的人不接待他,他就转到较温和的村民中间去。我们可以想像他在他们中间不断的公开教训;传讲了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再三的强调施洗约翰所传悔改的道作为「天国降临」的基本条件;受到主影响的人数不断增加。由此,我们知道为何在这样的地点时间里,会有这许多的群众跟随主。施洗约翰不但曾经亲自向他的群众介绍耶稣,指出他就是那位以色列人久候的弥赛亚,而且耶稣自己也曾在耶路撒冷行过许多叫人感到惊奇的神迹(二23,三2)。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在未开始加利利的传道事工之前,主在犹太境内最少有几星期,甚至可能有几个月的时间,做过最初期的传道工作。假使我们能肯定的知道,五章一节所说的节期是指着那一个说的,我们就能更容易说明这段时间有多长了;可是有谁知道是那一个节期呢?

(二)加利利的传道事工

这样,我们知道由第一章至第五章所记载的事,都是属于加利利传道事工之前的时期(大约五个月左右)。至于第六章至十章二十二节,应该就是加利利傅道事工的概要了。虽然约翰所记载的,除了喂饱五千人和在海面上行走这两件事之外,其他的都似乎轻轻的略过了,但我们仍知道这段经文是属于加利利的传道事工的,理由有三:(1)在五章三十五节那里,主耶稣提及施洗约翰的时候,他是用过去式的。这表示约翰已经下在监里(请牢记这件事是加利利传道事工开始的标记:参太四12)。(2)六章一节告诉我们主耶稣现在再到加利利去。(3)约翰在这里记录喂饱五千人的事迹,当然是发生在加利利,并且那是接近加利利传道事工尾声的。这神迹和跟着的在海面上行走的神迹,是约翰从加利利整个传道事工中抽出来的仅有神迹;而且很明显的,约翰之所以选写这个神迹,是因为它们具有非常深的意义,好让主所讲论的「生命之粮」的道理可以发挥出来。

还有一点可以加强上述的论证的,就是七章一节牵连在五章十六至十八节的原因上,于是就产生了耶稣离开犹太转而开始他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

或者这一点可以作为圣经记叙事物的次序标记,翻开马太福音第四章,在十一和十二节之间注明一句:「约翰一至五章应插在此」(这也可以插在可一13与14节之间,或插在路四13与14节之间)。同样的,我们也可以在约翰福音第五章和第六章之间写上这句:「加利利大部分的传道事工应接在此直到七章一节」。其次在约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节之间写上:「这里约相隔了三个月之久,耶稣返回加利利,最后又终于离开,正如马太福音十九章一节和马可福音十章一节所写的」。

可以肯定吗?

可能来到这里,有一部分的读者会插进来问:「怎可以肯定耶稣在十章二十一节之后曾返回加利利?又怎知道他返回加利利之后,又终于离开加利利,正如马太福音十九章一节和马可福音十章一节所说的呢?别的不同说法又怎样?司可福圣经说:『最后离开加利利』是在七章十节之后」。这说法对不对?请看约翰怎样解决这问题。

约翰告诉我们在七章十节之后耶稣「暗暗的」上耶路撒冷去,而马太(太十九1)、马可(可十1)和路加(路九51,十1等)三位作者都告诉我们主最后离开加利利的时候,是绝对公开和有大群民众跟着的:因此约翰福音七章十节所说的绝不会是指着相同的事实了!

还有另一个十分强的理由指出,为何约翰福音七章十节不可能是指着「最后一次离开加利利」而说的。请看马太、马可和路加都一致的说明那最后离开加利利的一次,是以凯旋的姿态进入耶路撒冷为高潮的,而且这事之后,主耶稣再没有离耶路撒冷和伯大尼半步,一直至他被钉十字架为止;另一方面约翰告诉我们,在七章十节之后,主耶稣离开过耶路撒冷最少三次,每次都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第一次在十21、22之间,下一段将会详细解释;第二次是在十39至43;第三次是十一54)。

最后的一次离开加利利一定是在比约翰福音七章十节还后的时间发生的;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请再看约翰的解释,第七章至第十章是一气呵成的,任何人都会同意这点;所以这几章经文是属于主耶稣那一次上耶路撒冷过住棚节的。但是,十章二十一节那里亦可能有同样的事发生。因为住棚节是在十月举行的,所以接着的一节(第22节)说:「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在十月的住棚节与修殿节(十二月)之间,相隔整整两个月。这时主耶稣在那里呢?他一定是返回加利利去,因为他在下两次访问耶路撒冷和伯大尼之后,就再没有返回那里;最远不过去到比利亚(十40)和犹太(十一54);之后他就是凯旋式的进入耶路撒冷(十二1~19)和被钉十字架了。所以他最后一次进入和离开加利利,一定是在约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节之间发生的。

这样一来,问题就复杂有趣了;不过,无论如何也比最初第一次接触之时感到容易入手。我们怎能把那四次上耶路撒冷的事实(七10,十22,十一17到伯大尼去,然后十二12是凯旋式进入耶路撒冷)编成像马太、马可,和路加所记载的一次旅程?这个问题使许多解经家都感到束手。有的认为路加的特长记录(九51~十九44),既然大部分是马太和马可所没有的,就必然不止一次上耶路撒冷,而是三次;第一次(路九51~十三21)对照约翰福音十章二十二至四十二节所载的十二月间的耶路撒冷访问;第二次(路十三22~十七10)对照约翰福音十一章一至五十四节耶稣上伯大尼去使拉撒路复活;第三次(路十七11~十九44)对照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的凯旋式进入耶路撒冷。可是这种论调是不堪一击的,因为上述约翰所载三次的访问耶路撒冷,没有一次提及主耶稣返回加利利去,而根据路加的记载,即使是迟至十七章十一节,主耶稣仍是在加利利。

有正确的解答吗?

这问题有正确的答案吗?我们相信是有的,而且在我们看来这是非常明显而简单的。首先,让我们先来解释路加所记耶路撒冷特长的旅程,与其他两卷对观福音的关系。这问题比较简单,我们注意到马太和马可都是只用一句话就讲完了耶稣由加利利上到「犹太的境界」(太十九1;可十1),而这件事路加却详细的指出,主耶稣曾先后打发「使者」和「七十个人」在他前头走(九52,十1),又提及主耶稣的许多比喻和神迹,并他周游各地的情形。可是,跟着在十八章十五节,路加突然再与马太和马可一致记载同样的事迹,一直到主耶稣凯旋式进入耶京为止。整个过程简列如下:

耶稣为小孩祝福

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

少年富有的长官——和有关的教训

 太十九16;可十17~31;路十八18~30。

耶稣预言自己的死和复活

 太廿17~19;可十32~34;路十八31~34。

雅各和约翰野心的要求

 太廿20~28;可十35~45;路加无记录。

耶利哥——群众;医好瞎子;撒该

 太廿29~34;可十46~52;路十八35~十九27。

凯旋式进入耶路撒冷

 太廿一1~11;可十一1~11;路十九28~44。

由此可见,从十八章十五节开始,路加所载的,每一点都与马太马可平行一致。所以,我们有充分理由指出,上述的现象表明路加独有的那几章(九51~十八14)是属于一段复杂的旅程,由加利利经撒玛利亚、比利亚(即约但河东地区)直到犹太的境界。路加在主耶稣将要过约但河进入那利哥之际就再与马太和马可接连,一致的叙述耶稣直到凯旋式进入耶路撒冷为止。

现在我们要来解释约翰的问题了。我们知道,主耶稣是从比利亚,靠近犹太边界的地方,两次短暂的上耶路撒冷和伯大尼去。这就是约翰所记载的,十二月间修殿节的一次(十22~39),和叫拉撒路复活的另一次(十一1~46)。约翰告诉我们,在第一次上耶京之后,主耶稣「又往约但河外去」(十40);并且在第二次上耶京之后,他就「离开那里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莲」(十一54),原因就是在此了。

这样我们看见,四福音所载主耶稣的公开传道工作,最低限度在大纲结构上是互相配搭,始终一贯的。

或者,有一部分思想敏捷的读者会仍然有疑问:假使主耶稣最后一次进入和离开加利利是应该插在约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节中间的话,那么会不会有足够的时间(由十月的住棚节至十二月的修殿节只有两个月),让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一节至十八章这么长的记录全部发生出来?当然是够的。主耶稣只在耶路撒冷逗留短短的几天就回加利利去了。倘若我们细心研究路加福音那几章经文,我们立刻发现它们都是一贯性的,而且有相当多的篇幅都是比喻,实际上全部记载约需七星期或更短的时间,就可以让所有的事都发生了(请把这几章经文与地图比较一下就可知道)。

唯一可以提出反对的地方是路加福音十章三十八至四十二节:「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他到自己家里。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在路加福音第十章这么早的记录里,怎可能会提及主耶稣最后一次离开加利利,到靠近耶路撒冷的伯大尼去采访马大和马利亚的家庭?倘若只以批判圣经的立场来解决这问题,事情就容易了。批判的人会说,这是因为路加把自己收集的零碎资料放乱了次序,以致误把主耶稣轻责马大「为许多事思虑烦扰」的事件放错了位置。但这不是我们对路加或圣经的想法。我们无论在什么地方遇到这一类未能解决的难题,我们宁愿暂时把它搁置,绝不赞成任何一种对神启示的圣经产生怀疑的解释。可是,对于目前这个难题我们真的不能解决吗?不,谁说这事件是发生在伯大尼的?路加说的吗?不!他只说某「一个村庄」,请问这句话就必定是指着那著名的伯大尼说的吗?我们认为不可能,因为他在十九章二十九节清楚的说出伯大尼的名称来,他怎么不在十章三十八节也说出这名称,而只说「一个村庄」呢?再者,我们不要把这事件与约翰福音第十二章所记载的伯大尼筵席事件混为一谈,因为约翰福音第十二章那事件是在「长大麻疯的西门」家中发生的(请比较太廿六6;可十四3)。谁可以说马大在加利利没有房子,那可能是她自己的家也未可料?

主耶稣公开传道多久?

凭约翰所供给我们的资料,我们还可以大约的指出主耶稣公开传道有多久。时间短得希奇,通常的推断是三年;但会不会有这么长呢?

最主要的线索是约翰三次提及逾越节(二13,六4,十一55)。

先研究第一次,约翰说:「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二13),这事之前是他的受洗、受试探。返回约但河。第一次接触安得烈、彼得和其他后来作使徒的人,然后再返回加利利,我们记得受试探占去了「四十日」,返回约但需要两三日或多一些时间,然后在迦拿有一星期的时间参加婚筵(比较一29、35、43,二1)再加上他在迦百农过了一些日子(二12),合起来总不超过两个月。

其次,他上耶路撒冷去过逾越节,在那里他行了许多神迹,又教训百姓许多道理(二23),接见过尼哥底母(第三章),跟着在犹太靠近约但河的边界传道施洗(三22~24),之后又回到加利利(第四章)。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最少用了八天的时间(二23~三21),然后,大约他在约但河附近传道「居住」(三22)差不多一个月,使他有足够时间「收门徒比约翰还多」(四1);之后约花了两三日时间返回加利利(四4、40),合起来大约六至七个星期之久。

约翰福音第五章接着所记的似乎证实这种推测。「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这个没有说明是什么节期,当然不可能是第二年的逾越节,因为若是这样,不但约翰,连其他三卷福音书的作者都漏去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没记载。这是难以解释的;再者,约翰从未试过这样称呼逾越节的。所以这节期很可能是五旬节,即逾越节之后七星期,或「五十日」后的节期(利廿三15)。假使不是五句节,又不是逾越节,那么究竟是那一个呢?会不会是住棚节呢?似乎不大可能,因为约翰在七章二节说过这节期的名称;而且主耶稣在那约但河的旷野传道(三22),也不会从逾越节(四月)一直传到住棚节(十月)这么长时间。

我们感到约翰福音第五章那无名的节期最可能是五旬节,但我们不能完全肯定。无论是五旬节也好,住棚节也好,这都不会影响主耶稣整个传道的时间,倘若是五旬节(六月)的话,主耶稣跟着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就会比住棚节(十月)的理论提早四个月开始了。但是我们不能不再多提一点助证支持五旬节的理论:请看四章三十五节主耶稣说:「你们岂不说,到收割的时候,还有四个月么?」——这句话明显的不是指十月说的!所以,我们假定约翰福音第五章那无名的节期就是五旬节(四月),之后那加利利的传道事工大致上可插在约翰福音第五章和第六章之间那个空缺里;同时包括第六章在内。这样,从主受洗至他开始在加利利传道,大约有四至五个月的时间。

加利利期间和后来

从约翰福音六章四节我们知道,当第二次逾越节来临的时候,主耶稣仍然留在加利利,并且他在那里正施行一个大能的神迹,就是民五千人得饱(六5~15)。又从对观福音,我们知道主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到这时候已经过了一大半(这又是另一个证据,证明约五那无名的节期就是较早的五旬节)。这时候他在加利利己经有差不多十个月了,那是说,由前一个五旬节(六月)至现在这一个逾越节(四月)共有十个月的时间。跟着的十月,他就上耶路撒冷去过住棚节(七2~十21)。到了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节之间,他在加利利传道工作完结了,这样就一共有十八个月的时间,他返回耶路撒冷去过十二月的修殿节;然后在跟着的遮越节(四月),他就被钉十字架了。

主耶稣传道的次序和时间

  在犹太露面(四至五个月)

     约但何的受洗和在旷野受试探。 太三1~四11;可一413;路三1~四13

     再在约但河:遇见安得烈和彼得。               约一1942

     返回加利利:迦拿的第一个神迹。               约一43~二12

     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接见尼哥底母。           约二13~三21

     在犹太靠近约但河教训和施洗。                 约三2236

     再在加利利;叙加妇人;迦拿第二个神迹。       约四154

     在耶路撒冷的宴席;毕士大的治病;犹太人反对。 约五147

  加利利的周游(约一年零十个月)

  三卷对观福音所记录的加利利传道事工。  太四12~十八;可一14~九;路四14~九50

    短暂的离开——到耶路撒冷过住棚节。          约七2~十21

    漫长的路程,最后离开加利利。                路九51~十八14

    停留在比利亚;访问耶路撒冷;修殿节。        约十2239

    再回比利亚;然后上伯大尼叫拉撒路复活。      约十40~十一54

    从「一座城名叫以法莲」            太十九1~廿一11;可十1~十一11

       直到凯旋式进入耶京。         路十八15~十九44;约十一54~十二19

Ⅲ 耶路撒冷的高潮(大约一星期)

   在京城与犹太人首领对抗。        太廿一12~廿三;可十一~十二;路十九45~廿一4

   橄榄山上的预言。                 太廿四,廿五;可十三;路廿一538

   在伯大尼:马利亚用香膏抹主。     太廿六;可十四;约十二

   最后的逾越节:对门徒的讲论。   太廿六;可十四;路廿二;约十三~十七      

   客西马尼;被捉拿;彼得不认主    同上和约十八

   受审,被钉,埋葬。           太廿七;可十五;路廿三;约十八28~十九



这样,由约但河的受洗至第一个逾越节约有三个月;再由那个逾越节到第三个逾越节,即主被钉死之时的逾越节,共有两年。约翰福音第五章那无名的节期不可能是另一个逾越节。圣经提及的逾越节只有三个,不是四个。所以主耶稣公开传道的时间就只有两年零三个月吧了。(请参看上页图表)



附注

    (1)倘若约翰福音第五章的节期是住棚节(十月)而不是我们所认为的五旬节,那么加利利之前的时期就会多加四个月,而加利利的传道事工就会减少四个月;但对整个传道事工来说是没有影响的。

    (2)对观福音把马利亚在伯大尼膏主的事,放在凯旋式进入耶路撒冷和橄榄山的预言之后。事实上,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节和马可福音十四章一节显示出,凯旋式进入京城和马利亚膏主之间只不过是几天的时间,但在约翰福音第十二章那里,这事却放在凯旋式进入京城之前;于是在这一段经文上,有不少批评圣经的作家,宣称马太和马可必然有了错误的编排,约翰福音是稍后才写成的,所以一定是约翰看见他们的错处就加以纠正。但事实绝非如此;约翰在这里提及最后晚餐和膏主的事,是因为他刚才指出主耶稣已经来到伯大尼,所以为了表达有关伯大尼的事,他就提前叙述那两件事迹,正如他在十一章二节已经预先提及这同一件事一样。再者,十二章九节清楚的表明主耶稣在被膏抹的时候,已经在伯大尼住了好几天,以致「有许多犹太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并且他们「不但为耶稣的缘故,也是为要看他从死里所复活的拉撒路」。当第十二节说「第二天」的时候,它的意思是说主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先到达伯大尼的第二天,而不是说马利亚膏主之后的第二天。

(3)请把约翰福音十二章二至三十节放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节和二十一节的中间,然后读一遍;又把约翰福音十五、十六章放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三十至三十一节的中间,然后又读一遍。

或者有一些读者认为,要仔细的研究这些经文像前文的一样,这似乎叫人提不起精神,虽然这样,我们仍该勉励自己这样的研究是极有实际价值的,那些一时叫人感到兴趣的事物,未必就是有恒久而实际的益处的事物。下一课我们将要在约翰福音里探索一些属灵的宝藏;但是我们在放下这一课之前,我们不能不再说,先了解主耶稣整个传道事工的纲要,是进一步研究真理的最有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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