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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會 領 袖 公 約
本會全體牧師,執事願意靠主守約作眾人的榜樣:
一、 一定要遵守主日,除非外出、生病或意外。
二、 一定要有奉獻的心志,事主熱忱,有犧牲的精神。
三、 一定要每天讀聖經、祈禱並按時樂意奉獻十分之一。
四、 一定要在婚姻上沒有出錯;配偶也肯同心負軛。
五、 一定要能教主日學;在屬靈事上能起領導作用。
六、 一定要有愛人之心,關照探訪會友;凡事作信徒的榜樣。
七、 一定要參加教會各種聚會,特別是公禱會、查經班等活動。
八、 一定要在言語上作鹽;不競爭、不作無謂辯論,能勸慰人。
九、 一定要和牧師、執事及其他領袖合作,彼此謙卑順服。
十、 一定要有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十節的資格。